中持股份终止不超3亿定增 2022年初向长江环保募4.8亿
中持股份(603903.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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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中持股份表示,自公司首次公告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论证,决定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中持股份表示,本次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持股份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1月2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52元股。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211,26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出具日,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63,132,9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国栋持有公司8,57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中持环保持有公司39,469,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2%,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因长江环保集团持股比例与许国栋及中持环保合计持股比例接近,无任何一方能够基于其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单方面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长江环保集团、许国栋及中持环保提名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各占3席,保持均衡状态,无任何一方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因此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按发行35,211,267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63,132,9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3%,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公司仍将保持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状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中持股份披露的《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231号)核准,公司向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15,72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07元,募集资金总额480,852,652.96元。2022年2月2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4,716,981.13元(不含增值税)后,将收到的认购资金476,135,671.83元,划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7,061,888.3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90,764.59元。
中持股份2022年3月3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家数为1名,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数量53,015,72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对象长江环保集团持有10,117,25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5%,长江环保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长江环保集团持有63,132,978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4.73%。
2020年7月6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0.77元,除权除息日2020年7月13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2019年6月24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0.9元,除权除息日2019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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